各镇办,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兖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为合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法[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二、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改为两天,定于2012年6月16、1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6日 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17日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三、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统一使用济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一)兖州报名点(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兖州市行政办公中心4楼412房间),负责兖州各单位考生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缴费。
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jnrsj-sd。gov。cn)进行网上报名。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考生即时采集本人数码照片上传,即考生采集照片的时间应在本次考试报名文件上网公布后,采集照片的摄像头不低于300万像素,照片压缩为符合要求的格式后上传,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白色背景,无边框,常戴眼镜者可配戴眼镜,照片要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第三人依据照片能够迅速判别是否是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采集数码照片的考生,必须使用拍摄时间距上传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符合要求的数码照片,因使用照片达不到要求而影响正常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考生填报完有关信息后,下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集中到所属报名点指定确认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16日至2012年3月 2日。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5日,
报名条件见附件1。报名条件中学历取得时间和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依据国税注字〔1999〕2号)。
(二)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三)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现场确认时被“退回补充资料”的,应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按有关要求补充资料,并及时提请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在2012年3月9日早8点至3月12日晚8点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网上报名系统显示考生信息为“已缴费”的方表示报名成功。若有疑义,须在2012年3月13日前与报名点联系。
(四)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与本人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要使用身份证验证仪辨别身份证真伪,坚决杜绝报名替考、违纪处理期内考生报名。对确实不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其户籍证明由报名点收回,经公安机关查验无误后封存备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审核考生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对身份证号录入错误、照片不清晰等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退回。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办理报名手续。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或有意修改照片形象特征、采用合成照片等形式违纪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将报名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人员名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特别提醒考生:
1、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考生未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2、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其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3、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科目,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
五、考试指定用书由市国税局、地税局办理,联系电话:国税局:3168829;地税局2397623。指定用书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
附:1、报名条件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七)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八)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