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医学考试网:有关同意兴和县红十字会补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的公告:兴和县卫生局、兴和县红十字会: 你局申报的《关于申请为兴和县红十字会医院补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的报告》(兴红字〔2013〕1号)收悉。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通过对你处相关配套设施及人员资质情况进行审核,经研究,同意为你处补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5日兴和县卫生局、兴和县红十字会:
你局申报的《关于申请为兴和县红十字会医院补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的报告》(兴红字〔2013〕1号)收悉。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通过对你处相关配套设施及人员资质情况进行审核,经研究,同意为你处补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
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