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新疆线)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等试合格线的批复》(卫医考委发[20094号],现将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新疆考区各类别考试合格线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床执业医师:少数民族考生245分 其他人员317分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少数民族考生108分 其他人员150分
口腔执业医师:少数民族考生307分 其他人员339分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少数民族考生134分 其他人员177分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少数民族考生209分 其他人员294分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少数民族考生115分 其他人员174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少数民族考生320分 其他人员341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少数民族考生168分 其他人员184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66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9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少数民族考生328分 其他人员367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少数民族考生170分 其他人员182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2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19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315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64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208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364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208分
本文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是指:维吾尔、哈萨克、蒙古、塔吉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锡伯、达斡尔族、藏族和回族等12个少数民族考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