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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

阜康市卫生考试网:有关做好中医民族医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公告:关于做好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昌吉州卫生局《转发卫生厅关于做好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昌州卫传〔2008〕33号)文件安排,将对我市中医、民族医医师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进行医师资格认定,为进一步做好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8日——2008年9月23日 二、报名地点:阜康市卫生局医政科教

 

关于做好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昌吉州卫生局《转发卫生厅关于做好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昌州卫传〔2008〕33号)文件安排,将对我市中医、民族医医师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进行医师资格认定,为进一步做好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2008年9月8日——2008年9月23日
   二、 报名地点:阜康市卫生局医政科教科
   三、 报名条件
   (一)具有1998年12月3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个体行医证明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者(乡村医师证不作为有效个体行医证明)。
   (二)1998年12月31日之前在合法医疗机构中的执业者;
(三)符合以上一、二条件,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者也可报名。
   四、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根据报名条件,提交自身有关以下若干证明材料:
   身份证、有效行医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医疗机构出具的执业证明。
   以上个人有效证件验原件交A4纸张复印件。
   望符合条件人员按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相关事宜拨打咨询电话0994——3222568。

   阜康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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