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学网:有关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各盟市卫生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为了规范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实施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卫生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于6月5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卫生厅医政处。联 系 人:田 军联系电话:0471—6944050 电子邮箱:tianjun524@163。com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各盟市卫生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了规范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实施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卫生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于6月5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卫生厅医政处。
联 系 人:田 军
联系电话:0471—6944050
电子邮箱:tianjun524@163。com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