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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开展2014年度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公告

鼓楼区医考中心:有关开展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1、发证注册对象为2014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2、提交材料(见附件2)及注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二、延续注册1、延续注册对象:《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06月30日之前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

1、发证注册对象为2014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提交材料(见附件2)及注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二、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对象:《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06月30日之前的注册满5年护士。

2、提交材料(执业兽医见附件2)及注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www.med126.com/hushi/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三、《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换证工作

  1、持有2013年护士首次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

2、提交材料(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请相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并于2014年11月28日前,提交到鼓楼区卫生局(中山北路540号)710室

  联系人:陶震,联系电话:025-58591650

  附件:1、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2、首次注册及延续注册材料准备要求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2新护士注册

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局

  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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