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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公示

扬州卫生局:2014年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12月31日 公示单位:扬州市卫生局序号单 位违法事实记分条款记分备注1扬州市广陵区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服务工作《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一)项记4分 2扬州华创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五)项记4分 3扬州和平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31日 公示单位:扬州市卫生局
序号单 位违法事实记分条款记分备注
1扬州市广陵区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服务工作《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一)项记4分 
2扬州华创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五)项记4分 
3扬州和平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五)项记4分 
4扬州华东惠康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五)项记4分 
5江苏省水建医院万福闸卫生所服务对象为内部,未经批准
擅自向社会开放
《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二条第(七)项记6分 
6扬州市颐和康复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五)项记4分 
7江苏省扬州水建医院放射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为
扬州广陵东区医院
《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五条第(六)项记2分 
8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记1分 
9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汇街道宝带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记1分 
10扬州开发丁晓波口腔门诊部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记1分 
1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汇街道金林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记1分 
1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朴席社区卫生服务站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记1分 
13扬州和平医院任用两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一)项记4分 
14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任用两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五条第(六)项记4分 
15扬州和平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五)项记4分 
16魏茂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记1分 
17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八里村社区服务站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记1分 
18扬州市开发区朴席镇曹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记1分 
19扬州市开发区朴席镇三联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记1分 
20扬州市开发区朴席镇李桥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记1分 
2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梁湾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记1分 
2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记1分 
23扬州市开发区朴席镇土沟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六)项记1分 
24程秀萍(扬州开发程秀萍内科诊所)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 三条第 (一)项记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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