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学网:吉林省卫生计生委有关同意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法人代表、注册资金的批复:吉卫审批函〔2017〕8号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你单位《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和注册资金变更的请示》(吉医附院字〔2017〕37号)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文件《关于王柳行同志兼任临床医学院 附属医院院长的通知》(吉医院党字〔2017〕4号),以及你院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同意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人代表变更为王柳行,注册资金变更 吉卫审批函〔2017〕8号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你单位《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和注册资金变更的请示》(吉医附院字〔2017〕37号)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文件《关于王柳行同志兼任临床医学院 附属医院院长的通知》(吉医院党字〔2017〕4号),以及你院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同意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人代表变更为王柳行,注册资金变更为10469万元。
特此批复。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