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2年眼科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卫人发〔2012〕7号
各市(州)卫生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省2012年职称评聘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时间、地点
2012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公布吉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评委会名单的通知》和吉人联字[2010]18号文件规定,我评委会受理范围是: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联 系 人:林天慕
电子邮箱:jlswstzcb@163.com
电 话:0431—85658539
二、政策依据
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11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及《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吉人联字[2010]18号)文件为职称申报评审政策依据。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由于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4.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1)大学专科毕业14年以上,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本专业技术岗位满7年。
(2)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本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本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本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
(5)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