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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四川省名中医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11/22 中医师承网 在线题库 评论

关于开展第五批四川省名中医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推进建设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队伍,助力全省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和健康四川建设,根据《四川省拔尖中医师管理办法》(川中医药发〔2015〕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研究决定,将省拔尖中医师更名为省名中医,并开展第五批四川省名中医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现从事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四川省十大名中医、往届省名中医不参加此次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医药事业,秉承大医精诚宗旨,矢志弘扬中医药学术和文化,品行端正,医德高尚,热心为群众服务。

2. 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卫生、中医药法律法规和医德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廉洁自律,近五年内无医疗事故和严重差错。

3.坚持临床。连续从事中医药临床工作不少于20年(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医师类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执业医生资格并注册。

4.业内知名。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独到,在全省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在省内外中医药界具有较高威望。有丰富的中医临床诊疗经验和技术专长,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重病疗效显著,理论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省内领先地位,年诊治人数在省内外或当地领先。

5.身体健康。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在岗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能正常从事业务工作。

(二)资格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的全部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深度贫困县、民族县工作的中医药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基层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在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重病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专技人员: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1名中医药专家署名推荐。推荐专家范围为: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四川省十大名中医,每位专家本次最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2名往届省名中医署名推荐。每位专家本次仅能推荐候选人1名。

  (三)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四川省名中医进行考核评审,现仍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且具备所有基本条件要求的前三批省名中医,由本人填写《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由省名中医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予以考核评审。

三、推荐程序

各地、各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行业归口原则,开展推荐申报工作,推荐单位对本系统、本地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采取推荐单位审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公示后统一报送省中医药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省卫生计生委根据推荐情况,研究制定第五批省名中医选拔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程序组织开展选拔评审,坚持标准选拔产生优质的省名中医人选。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认真负责做好推荐工作。客观评价推荐人选临床水平、学术技术水平、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近5年为主),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客观公正,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要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并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确保把真正具备条件、群众认可的名医推荐出来。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第五批省名中医推荐申报。

1.被推荐人须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http://www.sctcm.gov.cn/)进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才评审系统的四川省名中医申报入口,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四川省中医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被推荐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认信息无误。

2.各市州中医药局、卫生计生委、省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个人报送材料与在线提交材料一致,在系统上审核提交本地、本部门推荐人选。并分类汇总填写《四川省名中医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3.需要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公函一份(须包含公示情况);

(2)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人选的书面审查意见一份;

(3)《推荐表》一份;

(4)《一览表》一份;

(5)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签章的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一份,综合推荐材料内容须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临床诊疗水平及成就情况(重点反映被推荐人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研究项目,取得的成果,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6)被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套,包括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证书、县(区)级名中医文件和证书、市(州)级名中医文件和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或专家推荐表原件、专家称号证书复印件1式1份,被推荐人近5年能体现临床水平、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推荐单位须对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县(区)级、市州级名中医证书和业绩贡献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在复印材料上逐页加盖确认章。

4.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每个推荐人选的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用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份档案袋封面上贴《材料目录》,并注明推荐人选姓名、工作单位及详细地址、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前三批省名中医推荐考核。

1.被推荐考核对象需填写《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审批表》。

2.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并汇总填写《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一览表》。

3.需要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考核公函一份(需包含公示情况);

(2)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考核人选的书面审查意见一份;

(3)《推荐表》一份;

(4)《一览表》一份。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纸质材料报送至省中医药局人事教育处。

《推荐表》《一览表》由系统生成,《公示表》《材料目录》《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审批表》《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一览表》等可从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sctcm.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田芷柠  陈莹

联系电话:028-86522386  028-86522897

联系地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副楼205室 邮政编码:610012)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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