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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期刊大全 > 山西 > 正文:2017年山西省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工程高级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安排
    

2017年度全省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晋人社厅函[2017]1128号

关于批转《2017年度全省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工程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7]1128号

各市人社局、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的《2017年度全省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6日

2017年度全省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0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876号)精神,现就2017年度全省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17年度全省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省机电、化工、轻工、纺织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申报评审者须是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工程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专业范围

机械电子类:机械制造、工业设计、液压润滑系统、铸造锻压、仪器仪表、车辆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农业机械化、各类设备工程等专业。

化工类: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分析检测等专业。

轻工类: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食品工程、酿酒工程、粮食工程等专业。

纺织工程类:纺织工程、染整工程、服装工程等专业。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确定的专业类别申报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凡不属于以上评审专业范围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

(二)学历条件

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

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2年底前任工程师;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201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

(四)工作能力条件

1、从事科研、设计、工艺、标准等产品设计及制造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①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②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市级或大型企业科研课题(须有大型企业职能部门的认可和备案,下同);

③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过2项以上技术难度大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项目或新产品研制任务,并形成批量生产能力;

④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新建总体规划设计或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计;

⑤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企业节约生产成本达1000万元以上或填补省内空白;

⑥主持编制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2项以上。

2、从事工程监理、产品试用、运行维护、生产调试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①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项目1项以上;

②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市级、大型企业工程技术项目2项以上;

③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中、小型企业工程技术项目3项以上。

(五)业绩成果条件

1、从事科研、设计、工艺、标准等产品设计及制造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须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国家科技专项奖1项以上;

②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科技专项奖、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2项以上;

③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市级科技成果类奖3项以上;

④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⑤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级及以上各专业协会颁发的各类咨询成果奖2项以上。

2、从事工程监理、产品试用、运行维护、生产调试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担任工程师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须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类奖或大型企业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以上;

②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市级科技成果奖或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以上;

③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获市级优秀设计奖1项或优秀工程称号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优秀设计奖1项或优秀工程称号2项);

④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承担的工程项目,达到行业优良标准,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或表彰及奖励;

⑤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对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损失,降低消耗,提高工作效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优化,或在国家级行业组织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中见解独特成绩优异,对行业具有指导意义。成果通过省(市)主管部门验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⑥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负责生产安全技术、技术革新等方面成绩突出,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安全状况好转,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主持”一般为项目课题第1名。“主要技术负责人”指,国家级项目课题前5名,省(部)级项目课题前3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前2名。“主要技术骨干”指,国家级项目课题前6-10名,省(部)级项目课题4-8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3-6名;“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

(六)学术技术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除1规定以外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总计3项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指:作为主持(排名第1)或主要技术骨干(排名第2、3、4名)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省级以上标准、规程、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产品研制报告,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等。

3、作为主要作者,出版1部学术、技术专著,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同时须提交一篇答辩材料)。

学术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均可作为答辩材料。使用专业技术报告答辩的,其内容需为正式论文格式,要求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不少于3000字。学术论文须是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学术、技术专著须是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工程师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

(七)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八)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任现职期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逐步作为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考条件。

(九)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第(七)条、第(八)条,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优秀等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

1、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

2、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三等奖或省级最高行业奖项最高奖两项以上;

3、主持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

4、主持完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或省级重点工程项目。

(十)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

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对应高级评委会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十一)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的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流程

1、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符合业绩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2、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3、逐级申报审核。属于省直部门、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的申报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送高级评委会。

属于下列情况的申报人员,由各市人社局审核后,报送各市经信委,由各市经信委复核汇总后报送各专业高级评委会。

(1)各市属单位的申报人员。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比照注册地所在市属申报人员执行。其中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所在市人社部门审核;其中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直接报所在市人社部门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收审材料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20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并且将纸质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格式一同报送,以便于后续存档。报送材料时,须核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报送地址:山西经贸宾馆(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北街14号,总台电话:0351-3040015),省经信委人事处联系电话:0351-3046154。

(四)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评审材料收审时间安排、申报评审需填写的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装订及送审说明、期刊参考目录等,请登录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shanxieic.gov.cn)“人事职称”栏下载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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