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荆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教育体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及下达正高级教师指标数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31号),为做好我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我市2017年度在岗且符合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下同)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不在教学、教科研岗位的人员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合格”的,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3、做好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有效衔接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纳入岗位管理的中小学校原则上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高级教师。各单位对空缺岗位的使用,应着眼长远,留有余地,适度控制。各地人社职改部门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空岗情况进行审核,做好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经审核通过的年度评审职数各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4、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指标数按省下达我市通过指标数的2.5倍下达。
二、申报条件
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及具体要求
1、单位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必须通过本单位、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或变换单位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临时聘用人员或民办培训机构人员申报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但应在我市从业1年以上,并提供近1年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当地人社部门所属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但在评审环节给予适当加分。
3、城区教师申报需提供全省统考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2015 -2017年取得的证书有效。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
4、从2017年起,转评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应先平级转评。平级转评人员应在现申报学科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转评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评审,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
5、申报学历与业绩材料要求。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分专业),各类学科业绩材料均可作为申报材料。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分专业)或职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按大文科、大理科对应),业绩材料须与申报学科相同。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教课程专业相同或相近),业绩材料须与申报学科一致。业绩材料均为任现职以后的材料。达不到上述学历、专业要求的申报人员按破格条件申报。
6、破格申报。学历或专业不达标需破格申报的人员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选择破格申报类型,按要求填写破格条件,并下载打印《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审核后,县市区集中报市职改办审查,省职改办集中复核。工作年限、资格年限、任职年限不达标的原则上不允许破格。
7、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教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的视为无效。
8、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时,要坚守诚信原则。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推荐工作,落实好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年度申报职数公开。推荐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民主投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业绩进行考核,按考核名次由高到低推荐上报申报人员。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要通过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对师德进行评价,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申报个人需提供真实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3年内(不含当年)不准申报。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申报人员提交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应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并出具公示证明。
9、做好正高级教师的申报工作。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造就和培养教育家的政策导向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的标杆和楷模。注意推荐工作的平衡性和代表性,各地在指标分解时要兼顾好城市与农村、公办与民办、中学与小学、教学与教研各方关系,推荐结果要向长期在一线从教的优秀教师倾斜,其中担任学校及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正、副高级
2017年申报正、副高级职务的,仍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转给高评委会办公室,高评委会办公室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凡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受理材料的,方可将纸质材料报送高评委会公室。
(二)申报中、初级
2017年申报中、初级职称采用单机版申报,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五、申报时间
市职改办(高评委会办公室)委托市教育体育局教师管理科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一)高级
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 10月11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25日前。集中报送市职改办,市职改办审核后,再将纸质材料送市教育体育局教师管理科。
(二)中、初级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前,各县市区职改部门和市直学校须将申报人员花名册报市职改办审核签字后,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体育局教师管理科。
申报人任职资格和参评业绩材料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所有申报人员须提交小2寸彩色登记照2张。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级
1、需按顺序装订的材料
(1)社保缴纳凭证(仅限通过人才代理机构申报人员)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8)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
(9)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10)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11)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2、直接装袋的材料(均为原件)
(1)证书(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3份。
(3)2014、2015、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4)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等获奖证书(此证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原始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
(6)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上半年内,本人设计的近1学期以上手写教案1本,申报实验师的人员须提交2篇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四个学期(2015年秋— 2017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7)教学、教研、科研成果材料(含示范课、观摩课证明材料等)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材料。
(二)申报中、初级
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原件装袋):
(1)评审材料目录、社保缴纳凭证(仅限通过人才代理机构申报人员)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8)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
(9)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10)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11)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2)2014、2015、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13)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等获奖证书(此证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原始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复印件
(14)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
(15)提交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上半年内,本人设计的近1学期以上手写教案1本,申报实验师的人员须提交2篇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四个学期(2015年秋— 2017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16)教学、教研、科研成果材料(含示范课、观摩课证明材料等)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17)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18)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七、收费标准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照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300元/人,一级每人150元,二级、三级每人80元。各地、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交齐。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职改办8278476、8278488
市教育体育局:8027969
荆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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