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三季度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精神病医院:
为了解我市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实施情况,根据贵溪市基本公共卫生实施方案和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要加大督查力度。现决定于201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对各任务承担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第三季度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二、督查内容
依据《江西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估标
准》。精神病人管理另行成立督查组对承担单位进行督查。
三、督查方式
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督查分组及受检单位
第一组
组 长:张懿冬
副组长: 祝建军
成 员:刘桂萍 刘港荣 邹福莲 熬志娟
车 辆:赣L D0266
受检单位:志光中心卫生院、周坊中心卫生院、鸿塘卫生院、泗沥卫生院、白田卫生院、河潭卫生院、冷水卫生院、余家卫生院、耳口卫生院、雄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督
组 长:王志勇
副组长:王 鹏
成 员:乐 莹 祝丽琴 张建勇 龚 征 裴四新
车 辆:赣L 18766
受检单位:文坊中心卫生院、塘湾中心卫生院、樟坪卫生院、雷溪卫生院、金屯卫生院、流口卫生院、罗河中心卫生院、彭湾卫生院、滨江卫生院、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督查要求
1、各组成员统一考核标准、严格按考核标准督查。
2、各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在考核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外出。
3、每组的考核顺序由各组另行电话通知。
2014年9月22日